资产管理处、招投标办公室 2020年10月09日 | ||
各院部、部门: 根据学校工作计划,一年一度的教职工购房补贴发放工作开始启动,补帖标准仍按“镇政发[2003]260号”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。 请符合购房补贴发放条件的事业编制教职工,请下载《申请购房补贴报名表》并认真填写,以前已经登记过的教职工也请重新下载并填写,以便准确打分。 提交《申请购房补贴报名表》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20日,逾期作自动放弃本年度购房补贴申请。 根据校长办公会精神,学校人才引进的教职工不再享受购房补贴。 提交《申请购房补贴报名表》的同时须提供以下材料: 1原住房(98年前居住的)房产证(或不动产权证)或租赁合同(复印件)。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二份,配偶身份证复印件一份。(如身份证号码不是镇江市的,必须提供身份证号码所在地的住建局房改办的证明 ,证明本人未享受过福利分房。如果是补差的不需要。) 3本人结婚证(复印件) 或 离婚证明(复印件)和婚姻状况声明书(原件) 或 未婚单身证明(或婚姻状况声明书)(原件、复印件) 或 丧偶(按房改办要求提供)。 4本人职称资格证书和和学校聘任文件(复印件)、退休职工的职称资格证书和退休证(复印件)。 5新购房产权证(复印件);(学校审核公示后需要提供产权证上共有人的所有产权证) 无产权证,提供购房合同、预付30%以上的房款的正式发票、办证联发票(原件和复印件)。 (退休职工可不提供)。 6市住建局房改处需要补充的其他材料。 地 点:正则楼112室 电 话: 88962723 联系人:李 英 镇江高专资产管理处 2020年10月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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